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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诈骗的数额标准和诈骗的情节因素,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刑法的规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地方的一些具体规定。 网友咨询: 褚庆东2010年3月17日因犯诈骗罪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6月11日因犯诈骗罪被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2016年2月2日刑满释放。 2016年5月始,褚庆东虚构能为赵某安排工作、
行为人因诈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对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承担刑事退赔义务,这个金额即使一时没有赔偿,但也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救济方式是通过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来获得赔偿。法院没有认定的部分,如有相关证据,可以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 网友咨询: 2019年8月,易某在某贷款公司宜春分公司担任业务员,2020年8月,该公司倒闭。易某离职后,联系之前经手办理贷款的客户,谎称收取客户一定数额钱款即无需继续还款,并且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2020年10月开始至案发,易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得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17日,贺红光、孙蓬共谋后,伪造车主身份证件,冒用车主名义与被害人王某1签订汽车抵押借款合同,骗取18万元,二人将所得钱款主要用于赌博挥霍及个人消费。贺红光、孙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法展律师事务所江泽统律师解答: 贺红光、孙蓬共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共
根据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网友咨询: 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石捷在北京市朝阳区悠唐国际等地,以北京中融众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虚构房产抵押及担保,以承诺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虚假债权转让的理财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投资,且公司并无实际经营项目,先后骗取刘玉童等122名被害人投资款共计人民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间,赵捷在北京市朝阳区、海南省三亚市等地,以帮助他人代购车辆为名,虚构其有能力以大幅低于市场指导价格的优惠价格购买车辆,采取签订代购合同、借款合同等方式,骗取黄某、刘某、北京某2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9名被害人及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100余万元。赵捷于2021年9月26日被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民警抓获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冯辉、季长清、朱凯黔于2021年10月23日至27日期间,伙同王×1等人,使用伪造的美国运通信用卡,通过设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招待所的POS机刷卡套现,共计骗取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7461万元。冯辉、季长清、朱凯黔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戚领律师解答: 冯辉、季长清、朱凯黔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冯辉、季长清、朱凯黔所犯信用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高爱琪于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间,虚构自己在大兴区采育镇×花园小区有回迁房出售,欺骗被害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具虚假的购房发票,骗取李×1、袁×等8名被害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41万元,赃款被全部挥霍。高爱琪于2021年10月21日被查获归案。 高爱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李富征律师解答: 高爱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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