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哪些作用?
2024-09-13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前提,而家庭是组成社会的细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财富的增长,使得原本少人问津的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也确实有很多人对夫妻财产协议的意义有误解。那么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哪些作用? 网友咨询: 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哪些作用? 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董武明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属性或产权归属。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结婚之前财产和结婚之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
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2024-09-11劳务派遣是当今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而选择的一种用工方式,因为劳动法规定,如果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有法定理由,那么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否意味着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网友咨询: 黄女士于2010年2月到某物业公司的客房部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2500元。2012年8月,物业公司以黄女士不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务派遣协议,要求黄女士在立刻办理离职手续。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葛飞律师解答: 本案例中,物业公司的做法并不合理。物业
离婚协议签订后想要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4-09-11离婚协议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行为。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想要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签订后想要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常向前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当事人身份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2、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3、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单等; 4、当事人的子女情况,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教育状况等; 5、协商一致后达成的离婚
乐冬胜律师: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补签怎么办?
2024-09-03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当支付两倍的工资。那么用人我单位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后要求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拒绝补签的,应当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我公司两个月前招聘了一名新员工,由于人事工作失误,未在该员工入职时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发现后决定立即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就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但该员工却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针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办?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乐冬胜
彭海涛律师:签订劳动合同未盖章,是否有效?
2024-09-0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但是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劳动者能否因此要求双倍工资呢? 网友咨询: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发现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司盖章,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因此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加盖公章,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存在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
彭海涛律师:关联企业轮流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能否连续计算?
2024-09-01实践中,不少关联企业出现人员混同的现象,员工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A、B公司属于关联公司,那么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能否连续计算呢? 网友咨询: 刘某于2017年3月1日到聚焦A公司工作,岗位为前台。2019年6月1日,刘某与聚焦B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岗位为收银,后公司调整刘某岗位,刘某不同意,并上岗到2019年9月30日。双方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如何计算?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彭海涛律师解答
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如何处理?
2024-08-22近年来“阴阳合同”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贪图便利和小利,签了“阴阳合同”后损失更大,那么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购买房屋签订合同时,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该如何处理? 山东储誉律师事务所胡雪蕾律师解答: 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为准。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2024-08-22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有的当事人会协商约定不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如果有这样的操作一方面是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另一方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也很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邓振权律师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了,可以起诉处理吗?
2024-08-22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起诉。签离婚协议书反悔,如果是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可以反悔起诉。如果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网友咨询: 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了,可以起诉处理吗?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起诉处理,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要求恢复婚姻的,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复婚。 2、当事人
签订合同时,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2024-08-22对于合同主体的审查一般看主体的资格,就是说你有没有资格或者能力签订合同。这对于企业的或者个人来说是签订合同主要要注意的地方,那么签订合同时,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网友咨询: 签订合同时,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戴金辉律师解答: 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1、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要看其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3、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代理权。 4、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超越权限。 5、审查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是否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