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2024-10-22承租公房,顾名思义,即为租赁由国家或单位享有产权的房屋,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不过由于承租人对该类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故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无法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只能就该公房的使用权作出处理。那么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网友咨询: 我68岁时和我爱人结婚时,居住在我承租的公房里,今年已经结婚6年,现在我们想要离婚,想请教一下哪些情形下,离婚双方对公房都有承租权? 湖南华麟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2024-10-18“仲裁”,作为与诉讼并存的争议解决方式,因其一裁终局、程序简便,保密性高,当事人自主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仲裁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那么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邬大鹏律师解答: 仲裁条款无效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4-09-26并不是所有的合同的都是有效的,如果合同具有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合同就是无效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有什么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什么法律后果? 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廖宇旭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八种,具体的表现有: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八种,具体的表现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24-09-26企业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履行相关义务。但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常涉及到薪资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的变更,企业处理不好,就会陷入违法的境地。那么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东国硕律师事务所林锐煌律师解答: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2.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2024-09-25在现实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规避用工风险、少缴社会保险费用等目的,或者认为其在用工上属劳务关系,不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维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浙江浙杭(余姚)律师事务所舒红霞律师解答: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2024-09-23为了实现融资目的,不少当事人会选择以转让股权的方式来获得资金。但是,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牟楠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限制三种情形是: 1、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等; 2、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 3、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2024-09-23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时候都必须签订租房合同,而且房东的房务员应当是在房管局进行备案了的,如果要是租赁合同无效的话,有可能对方是属于欺诈行为而进行签订的,或者是属于双方所签订的合同,那么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呢,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福建厦信律师事务所蔡向阳律师解答: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存在以下情形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
哪些情形出现时,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4-09-22很多投资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认缴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且公司系独立的法人,公司的债务与股东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这还是存在例外情况的。股东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出现时,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答: 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股东出资不到位:若股东未按时足额出资,公司和其他股东可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当公司无法对外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
禁止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哪些情况禁止离婚?
2024-09-21《婚姻法》离婚条件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情感破裂的。夫妻情感破裂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起诉离婚。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起诉离婚都会得到法院支持。那么禁止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哪些情况禁止离婚? 网友咨询: 禁止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哪些情况禁止离婚?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杨丽虹律师解答: 不允许离婚有以下情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彩礼?
2024-09-20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它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那么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彩礼? 网友咨询: 不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彩礼?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王瑾律师解答: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有: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