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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就具体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独立人格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直接追究公司背后的股东责任,使其与公司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什么情形下会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会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怎样的?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叶芯铜律师解答: 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有: 1、财产混同。 2、人格混同。 3、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4、利用公司法人格以规避法定的或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5、利用公司法人格为不法行为,如诈害债权人等。 6、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
一、相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有什么 相对不起诉的六种情形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一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一、定金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定金条款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当主债务合同无效时,其附属的定金合同也会失去效力。这是因为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债务合同的,主债务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2.如果定金合同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那么该定金合同也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理解和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因此其签订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3.如果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那么这种定金合同也是无效的。恶意串通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第三人的合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被告提起诉讼时效超期时,法院一般是会判决原告败诉的,但诉讼时效是会中断的,那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
夫妻在离婚时会作出一些约定,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那么离婚协议中,无效约定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协议中,无效约定的情形有哪些?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的五种无效约定的情形: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企业之间在交易时,不仅仅是用金钱支付,有时也会用债权来支付,而这就涉及到转让债权的问题了。那么债权转让时被限制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时被限制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浙江非可律师事务所鲍煌英律师解答: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
担保人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担保人享有抗辩权,这种抗辩权在第三人作为担保人的担保合同中,更重要的是一种独立的权利。那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唐文波律师解答: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通常合同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否则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委托合同中,哪种情形可随时解除? 网友咨询: 委托合同中,哪种情形可随时解除?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池加新律师解答: 委托合同中可随时解除的情形有: 1.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 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效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受托人
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3、证据不足不起诉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检察院不进行起诉?不起诉是否会留有案底? 山西晋来律师事务所秦柯柯律师解答: 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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