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7-25夫妻双方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等,那么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投资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吴宝传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的投资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房产、股市、公司等取得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股市投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股市,所取得的收益,若夫妻双方无例外约定,当然归夫妻二人共同所有。 (一)一方婚前已投资
个人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2024-07-25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个人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个人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赌债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并且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所以个人赌债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2024-07-25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呢? 一、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债权人不能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5、一方
整形手术失败属于医疗事故吗?
2024-07-21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些朋友觉得自己的脸蛋不完美,追求高鼻梁、V型脸、尖下巴,并决定去医院整容。然而,现实中,由于手术带有一定的风险,个别朋友因手术失败而没能如愿以偿。那么,在整形医院整容失败,算不算医疗事故? 网友咨询: 在某整形医院做的一个鼻头鼻翼缩小手术,术后两个月开始出现红肿,疼痛,脓包等现象,后来去查才发现里面有假体。现在做了修复手术后,鼻头塌陷,并有明显伤疤,而且鼻子比之前更大了。我在手术前,明确告知医生我绝对接受不了放假体这件事,但是医生在未经我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放了假体,现在导
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属于公司借款吗?
2024-07-19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是否是公司借款要看情况。如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签署的是个人姓名的,不属于公司借款;如果以公司名义借款的,签名或盖章的,属于公司借款。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社会团体法人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的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
公司分立后,分立的公司属于新公司吗?
2024-07-18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那么,公司分立后,分立的公司属于新公司吗? 一、公司分立后,分立的公司属于新公司吗?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新设分立的公司都是新公司,派生分立的公司中除了原公司,其余的都是新公司。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
自己停车没拉手刹被撞属于保险赔偿对象吗?
2024-07-17近日,长沙宁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一审宣判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司机彭某获赔46万余元。根据相关规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对象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的“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那彭磊遇到的情况,属于其中的哪一项? 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是确保“第三者”在交通事故受到损害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得相应的救济,是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 因为3种赔付对象的身份不是永久、固定不变的,事发前,彭磊是“车上人员”,事发时,他已置于车外
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
2024-07-16随着城镇日益发展,我们身边因涉及拆迁款的婚姻家庭纠纷也呈逐年上涨趋势,也有许多群众咨询关于离婚后拆迁款的分割问题。 网友咨询: 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 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梁涓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补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的,则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如果当地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员补偿的,则拆迁补偿款是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如果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的,则补偿款配偶是无权享有的,
格式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
2024-07-16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网友咨询: 格式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陶坤玲律师解答: 格式条款并不一定就是无效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合同出现以下情形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属于特别恶劣?
2024-07-12城市的街道上,机动车辆川流不息,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哪些情形属于特别恶劣? 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汪佳欢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