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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在保证合同上是很常用的,抗辩权是说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那么,保证合同能事先约定放弃抗辩权吗,事先约定有效吗? 网友咨询:放弃抗辩权优先的协议是否有效?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保证合同事先约定放弃抗辩权无效。 一、法律规定保证人具有抗辩权,这是法定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合同的形式)予以剥夺。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借款人和保证人放弃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的合同因违法属无效合同。 二、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也属于法定权利,也不得以任何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还可以反悔并撤销吗?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分给子女后能否反悔并撤销?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夏仲斌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给子女,有异于一般赠与,一般情况下不得反悔。离婚协议中将房子赠与给子女的条款也并非是绝对无法撤销的。符合以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条没写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讨债,没有借条如何要债? 网友咨询: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北京(隆安)杭州律师事务所耿小艳律师解答: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没有借条的可以借助其他证据。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借贷行为时,借款人要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中要对借款的用途作出说明,借贷是不能用于非法活动的,那么,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能否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大刘和小刘系兄弟,大刘与女友结婚后欲买房,遂问弟弟小刘借款,小刘也有一交往中的女友,但是,考虑到自己并未急着结婚买房,于是将自己的全部存款八万元借给了大刘,大刘表示,两年后肯定还钱,并写下借条写明借款理由与还款期限。谁知大刘拿了八万元后,就与女友一起到香港旅游,并购买了钻戒金饰等等物品,小刘借给大刘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应注意什么,婚内出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 夫妻财产约定应注意什么,婚内出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吴亭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约定要充分尊重意思自治,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做约定时要注意: 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切勿口头; 2、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避免涉及不履行夫妻扶助义务的内容; 3、要自愿作出,不能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
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仅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那么,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这种合伙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曲柏杰律师解答: 合伙时不能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即使合伙人签订过协议,约定亏损由某人全部承担或者某人不承担亏损责任,但这些协议通常仅对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关系。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担责,不需要承担责任
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借贷合同,而借贷合同一般会约定债务履行的时间,而在实践中有些借贷活动是没有约定借款偿还期限的,那么,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是否能起诉,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双方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唐应欣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偿还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起诉。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一定的宽限期。债权人提出合理的宽限期后,就会使原来不明确的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对方拖欠租金怎么办? 网友咨询:口头约定房屋租赁协议没有合同拖欠租金怎么办?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何竹兰律师解答: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
竞业限制,则是用人单位出于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而对员工离职后做出的就业限制,这就需要利益平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和劳动者的就业、择业权。那么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能有多久,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能有多久,怎么规定的?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那么,对债务承担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网友咨询:离婚时对债务承担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吴钰雯律师解答: 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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