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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网友咨询:不支付物业费是不是违约?湖北矗峰律师事务所高勇律师解答: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网友咨询: 合同生效前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李昕炜律师解答: 合同尚未生效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成立生效并且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北京京知律师事务所闫岩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
生活中,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子时签完购房合同后,因为各种原因会出现延迟支付房款,导致卖家很头疼。那么,购房者一直未支付房款,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一、购房者一直未支付房款,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按规定,买家如果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买家一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 2、买家迟延履行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买家还是不能履行付款义务。 满足以上条件,卖家可以解除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过户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在商业交易往来过程中,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常见的支付手段,被广泛使用,但持票人取得票据后,票据到期却并非被保障承兑,一旦票据被拒付,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网友咨询: 票据支付地如何认定呢? 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王金治律师解答: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支付令也称为支付命令、督促决定。 网友咨询: 什么是支付令?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韩绘律师解答: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支付令也称为支付命令、督促决定。支付令是督促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网友咨询: 男方坐牢婆家要支付抚养费吗?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张丽珍律师解答: 男方坐牢,婆家不需要给抚养费。具体如下: 1、抚养费是父母双方中没有抚养权一方支付的费用,与公公婆婆没有关系; 2、除非公公婆婆自愿支付,法律上没有这个义务; 3、男方在服刑期间没有劳动收入,抚养费供给困难,可用财务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既没有收入也没有财务的,只能由抚养人先承担抚养费用,后等男方出狱后再向抚养人补
随着现在人们关于婚姻的观念越来越开放,现在很多的人都选择婚前同居,或者只恋爱不结婚的方式生活。这样,生出来的孩子就会是“私生子”,即非婚生子女。 网友咨询: 未婚生子,能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律师解答: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也存在血缘关系,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不应由子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故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均应当承担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实践中,一些企业对于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应当如何支付等问题存在疑惑。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四川得助律师事务所杨梅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可以使双方有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过程。但是在实践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极易产生诸多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 试用期约定不合法要支付赔偿金吗?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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