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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当债权人讨债不成时,除了用起诉的方法外,还可以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那么,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应符合哪些条件,债权人如何申请支付令? 网友咨询:欠钱不还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重庆展瑞律师事务所孙静律师解答: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过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2、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
父母行为构成违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应当支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用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那么,申请支付令追讨债务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支付令? 网友咨询:有借条,他承认欠我钱,就是往后拖延时间,就是不还。欠钱不还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郭奇斌律师解答: 申请支付令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也叫逾期借款。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那么,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网友咨询: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需交哪些税?代扣个人所税的话,是不是可以并到个人的工资里一起报税? 山东智富律师事务所曲俊国律师解答: 按照《财政部,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
一旦离婚这件事摆到了台面上,对方就有了防备,可能会隐匿转移财产、拒绝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甚至有一些极品的另一半,婚前、结婚时结婚后,都提防着另一半,绝不交底。那么离婚不支付对方财产算犯法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离婚不支付对方财产算犯法吗,法律怎么规定的?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俞剑律师解答: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拒不付对方财产的,是属于违反婚姻法和合同法的违法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众所周知,离婚一事,不外乎解决三个问题:财产、债务、孩子。乍一看,似乎只有前两个问题与金钱相关,但仔细一想,孩子的抚养问题实际上也与金钱相关,那就是抚养费。那么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给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子女满18岁的支付抚养费还需要给吗,怎么规定的? 山东雍徽律师事务所韩国强律师解答: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
分期付款,是现在非常流行的交易方式,买手机、买房、买车等等鲜少不能用分期付款进行的交易,通过分期付款的交易方式达成技术转让合同也就不难理解了。那么,分期付款受让人未支付转让费的,能要求提前清偿款项吗? 网友咨询:分期还款的债务,因为前几期没有按照约定付款,债权人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清偿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签订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离婚以后按照离婚协议来履行义务。那么协议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福建闽佑律师事务所林高翠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途径有: (一)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规避用工风险、少缴社会保险费用等目的,或者认为其在用工上属劳务关系,不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维权,也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双倍工资应如何计算? 浙江浙杭(余姚)律师事务所舒红霞律师解答: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那么支付抚养费的时限是怎样的,有哪些限制? 网友咨询: 支付抚养费的时限是怎样的,有哪些限制? 天津行安律师事务所衣海峰律师解答: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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