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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及国家财政补贴等建立起来的,目的是对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人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那么单位解除合同有失业金拿吗,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单位解除合同有失业金拿吗,如何规定的? 北京盈科(昆山)律师事务所於伟林律师解答: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医疗期届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补偿,怎么补偿? 网友咨询: 因患重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补偿,怎么补偿?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徐范霁律师解答: 企业能与患有重大疾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动辄用“开除”、“除名”等方式让劳动者回家。殊不知“开除”、“除名”的法规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废止。那么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有哪些? 广东泰诺律师事务所杜锦秀律师解答: 企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这六种情况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
在生活中会发生一种情况就是在职期间,有些工作分为编制或者没编制的,大多数都是没编制的工作,就算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无法确保老板会不会炒鱿鱼,那么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情形,是哪些? 网友咨询: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情形,是哪些? 四川创新律师事务所张志军律师解答: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社会保险关系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为劳动者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按照法定险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最基本义务。那么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如何办理,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如何办理,怎么解决? 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王春燕律师解答: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要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给书面通知吗,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要给书面通知吗,有什么规定? 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王凯旋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种义务,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岩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遇到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很多,有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也有用人单位提出的,那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网友咨询: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郑维川律师解答: 如果因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给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一、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什么时间起算 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双方
一份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一致合意,同时,合同的解除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如果有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呢?山东鼎川律师事务所陈培英律师解析。 一、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有什么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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