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登记

登记 相关话题

TOPIC

出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换取相应的股权,取得股东资格,并以该身份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并获取相应的经营利润。那么,股东实际出资与登记不符,还分配收益吗? 网友咨询:股东实际出资与登记不符如何分配收益?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曾梦卿律师解答: 股东实际出资与章程规定及工商登记不符时,当事人主张按照实际出资情况确定收益分配比例是否成立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同分析: 1、实际出资事实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条件时,由于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房屋预告登记有何作用,房屋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备案有何区别? 网友咨询:预告登记与商品房备案的区别预告登记与备案的相同性都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吗? 山东丰浩律师事务所何俊杰律师解答: 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有权利保全效力、顺位保全效力、破产保护效力。 在不动产交易中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工商登记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吗,怎样认定股东资格? 网友咨询: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吗?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
一、医疗事故分为几个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
股东就是一家企业的出资方,是一部分,一般按照出资的多少来划分股东的股权比例。在实际中,一旦对企业出资后就需要在有关部门登记,来进行股东资格确定。那么,未变更登记股东资格确定是如何的,什么是股东资格? 网友咨询:年底,我出资100万元购买了一家公司的25%的股权,我和该公司的部分股东已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且已经实际交付了出资款,同时该公司也做出了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但是该公司至今未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请问怎么办?我是现在算是该公司的股东吗? 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昊律师解答: 股东资格又称股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只有购房合同可以产权预告登记吗,一定要预告登记吗? 网友咨询:只有购房合同可以产权预告登记吗? 河北文帆律师事务所李国江律师解答: 只有购房合同不可以产权预告登记。 进行预告登记之后,可以有效的防止不动产权人违反义务或者对不动产进行处罚,对于防止房屋一房多卖还是非常重要的,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那么,公司分立需要进行登记吗,公司合并分立怎么去登记? 网友咨询:企业分立条件必须包括哪些以及申请条件? 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东律师解答: 需要登记。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分立登记的流程: 当事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一、医疗事故等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等级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 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其他赔偿标准。 二、医疗事故等级划分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
交通事故、被他人伤害、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都会产生赔偿问题,一旦当事双方对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走上法庭,最有力的依据就是第三方作出的伤残鉴定报告。那么什么是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解答: 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程序是: 1、伤者携带相关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未经登记是否成立,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张某系万安县库区移民,1995年在该县鸡毛山购买房屋三间共81.88平方米,当时的房产证号为万房字第2847号。1997年1月10日,原告张某与被告何某签订了一份转售杂房协议书(由证人周*荣执笔并起草)。后来双方又于当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将价格提高为300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