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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网友咨询: 遗嘱继承的房子应该怎样进行过户?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麦维发律师解答: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
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生活很复杂,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统一的答案,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网友咨询: 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2、等待房屋解封;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网友咨询:购买的房子被查封了怎么办?陕西赢弘律师事务所刘玄律师解答: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2、等待房屋解封;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网友咨询:房子产权到期后应该归谁?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吉佳雯律师解答: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网友咨询: 如果房子验收不合格还能不能退? 广东品科律师事务所施蕾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入住后,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
闲置的空房需要交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网友咨询: 房子不住的话还要交物业费吗? 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麦惠英律师解答: 闲置的空房需要交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房屋按份共有又称房屋分别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对同一房屋按照一定的份额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网友咨询: 按份共有的房子要怎么分? 广东品科律师事务所施蕾律师解答: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均享有所有权,各享其份,对于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法诉至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按各自享有的份额按份分割。不动产以及不便分割的整体物在分割时,可依据各自所占的财产份额评估其价格,以金
闲置的空房需要交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网友咨询: 房子如果不住能不能不交物业费? 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麦惠英律师解答: 闲置的空房需要交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网友咨询: 房子的居住权是否是可以被继承的?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
如果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其他强制执行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查封房子,而且还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将房子处理,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想解除查封,需要按法院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网友咨询: 房子被法院查封还能住吗? 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麦惠英律师解答: 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 人民法院查封房子要注意如下事项: 1.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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