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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调岗降薪,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网友咨询: 女职工因哺乳期被调岗降薪,是否合法? 北京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杨思思律师解答: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因此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的很多设置都是会考虑的比较人性化,比如我们会有很多假期,那么哪些人享有带薪休假? 网友咨询: 哪些职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重庆万诚(西安)律师事务所申勇刚律师解答: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正常出勤标准计算,可以享受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报酬。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
三期女职工,即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女性劳动者。三期女职工相较于普通的女性,因其所处的特殊生理期间、所担负的关系人口繁衍的重大社会和家庭责任以及在三期期间仍需履行劳动者义务等因素,理所应当更加受到特殊的保护。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解雇三期女职工,有什么法律风险?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费国田律师解答: 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
“四期”保护是指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一般指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这种保护,不仅是对女职工本身,同时也是对下一代安全和健康的保护。 网友咨询: 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什么意思? 山东润秋律师事务所刘书文律师解答: “四期”保护是指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一般指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 1.经期保护。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如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孕期保护。 女职工在怀孕期
怀孕女职工因其身体情况特殊,《劳动法》对于女职工有着特殊的保护,那么,对待怀孕的女职工那,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 怀孕女职工不得从事哪些劳动? 重庆壹冰律师事务所杨胜法律工作者解答: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够尽可能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本身所天然具有的风险因素,生产安全事故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为了维护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工伤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网友咨询: 职工买了意外伤害险,还要参加工伤保险吗?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唐崇跃律师解答: 职工买了意外伤害险,还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网友咨询: 职工在试用期的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贵州众贯律师事务所石波律师解答: 企业招用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者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在考虑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的基础上,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
在职场上,妇女早已撑起“半边天”,但因怀孕、流产、生育、哺乳等情形,导致女职工面临不公平待遇的案例仍屡见不鲜。在实际生活中,流产的女职工能否享有产假? 网友咨询: 流产的女职工能否享有产假? 山东朗耀律师事务所潘海律师解答: 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了正常生产和流产的女职工分别可以享受的假期天数,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流产的女职工有权利休产假,具体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虽说怀孕生子是法律赋予女员工的权利。但正是因为法律的保护,也使得有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入职后宣布怀孕,休完产假就离职”,薅公司羊毛。 网友咨询: 职工“隐孕”入职,企业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贝赛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如果企业招聘的岗位是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企业在已告知其岗位性质的前提下,应聘者还隐孕入职,则企业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但法律对怀孕女职
生活中常见,因为女员工怀孕,单位以某一理由解雇女员工的情形。职场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可谓是悲催至极。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女职工确认怀孕被公司开除,如何维权? 吉林闻轩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禁止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孕期无正当理由被开除,维权方式有: 1、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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